「廚房有刀」當刑恐 婦控訴警濫拘控

近日連番爆出醜聞的警隊,再遭市民控訴濫權及胡亂檢控!一名公屋婦人稱去年與房屋署的外判管理公司職員爭執後,遭對方報警誣告持刀恐嚇,警方竟以「廚房藏刀」、涉刑事恐嚇而拘捕女事主。女事主堅稱無辜,控訴遭警方不人道對待,更一度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女事主最終獲判無罪釋放,質疑警方單憑片面之詞便胡亂拘捕及檢控,要求警方道歉。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警方做法是「欲加之罪」,直言連廚房藏刀也會被拘捕,「做汽車維修嘅,隨手攞件架生都可以話傷人啦!」

與管理員口角 被指持刀恐嚇

居於屯門山景邨的事主馮豔芳憶述去年九月因在寓所外的走廊擺放單車,被管理公司職員要求放回屋內,期間與職員口角,她不滿對方態度惡劣,嘗試拍攝職員容貌。職員隨後報警指馮持刀恐嚇。警員到場後,借查問其丈夫有沒有受傷為由,要求她開門,當她開門後,約八名持盾牌警棍的警員即衝入屋內,將她制服在地上,導致她身上出現瘀傷。另有警員走入廚房,以「發現菜刀」、涉嫌刑事恐嚇為由將她拘捕。

拘留期間要求如廁 稱不獲理

馮女士堅稱無辜,指自己「講嘢係大聲啲」,但無恐嚇職員,又不滿被捕後遭警方不人道對待,包括要求飲水和如廁均不獲理會,更一度被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十六天。至今年初裁判法院認為證人供詞前後矛盾,裁定她毋須答辯即時釋放,才還她一個清白。她引述裁判官當時曾在庭上批評主控官在證據薄弱的情況下仍提控,是浪費公帑。

投訴一年無進展

她批評警方未有深入調查,單憑管理公司職員片面之詞、竟以「廚房藏刀」為由拘捕她,質疑「邊個屋企菜刀唔係放喺廚房?」又認為管理公司職員無理取鬧,但警方不問因由即拘捕她,批評「呢啲係咪警察嚟?」馮女士獲判無罪後,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濫權,惟事隔一年仍未有進展,她要求警方道歉,還她公道。

協助馮女士的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批評警方做法是「欲加之罪、任得佢講」,對女事主極不公平,擔心警方為求盡快立案而罔顧操守,單憑一方供詞便提控,促請警務處訓示前線警務人員,避免出現「砌生豬肉」事件。而警方回應指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現階段不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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