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積金對沖 商界不滿死線

行政會議昨討論當局提交的「劃線制」逐步取消強積金對沖制度建議,稍後會舉行公開諮詢,就劃線日期、降低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計算比例,甚至政府提供有年期資助等徵詢意見。勞工界支持政府取消對沖,但認為應行多一步,不應降低遣散費或長服金的計算比例;商界則極度反感「劃線制」,幾乎達「反枱」階段,有工商界代表直言,對沖的開支須由政府支付,反對設立有年期限制的資助。行政長官梁振英則稱會在餘下任期努力完成「逐步降低對沖比例」的承諾,並尋求一個長遠解決方法,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補充,下月《施政報告》會交代細節。

強積金對沖如何解決一直懸而未決,政府構思「劃線制」,即定出一個「死線」日期,僱主在「死線」前仍可採用對沖機制,繼續以強積金戶口內僱主供款對沖僱員遣散費或長服金,但「死線」後訂立的僱傭關係,則不可再對沖,如僱員的年資橫跨「死線」,其遣散費或長服金則分為兩部分,「死線」前仍可對沖,「死線」後同樣不可。

勞方拒降遣散費或長服金比例

政府擬透過降低現時計算長服金及遣散費比例兩措施紓緩僱主壓力,進而減低商界對方案的阻力。一是現時僱員長服金的計算法是三分之二月薪,再乘其服務年期,新構思考慮調低月薪「三分之二」的比例,變相減少僱主支付遣散費或長服金的負擔;其次,當局建議設立有年期限制的資助金,為僱主分擔部分新增的遣散費或長服金,估計有關年期可能長達十年,首年資助額不超過十億元。

候任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委員鄧家彪樂見政府提出解決對沖方案,但指當局既願意以公帑資助僱主支付日後不能對沖的遣散費或長服金,亦應公平地以公帑補貼僱員,做到毋須降低遣散費或長服金的比例。

任職年期橫跨新舊制恐未受惠

紡織界立法會議員鍾國斌坦言,對沖開支應由政府負擔,如當局只設立有年期的資助,相信商界必有強烈反應,又批評政府未有就相關方案在商界作廣泛諮詢,必會提出反對。

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主席羅致光指,「劃線制」會衍生兩個技術問題,一是部分強積金戶口內的僱主供款不足以支付僱員的長服金或遣散費,當局須「影相」、即記錄僱員劃線前應有的長服金或遣散費,以免出現權益受損的情況;另一是計算遣散費或長服金的算式可能因僱員任職年期橫跨新舊制而無法運作,因遣散費或長服金均有領取年期限制,分別是任職滿兩年及五年,如一名員工任職兩年遭遣散,而他任職的年期分別是為一年舊制、一年新制,便可能令他無法領取遣散費,當局必須處理上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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