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名曾被拖糧的Uber司機,今年八月在充電站偶遇一名管理Uber司機群組的行家,因不滿對方曾經在群組刪除司機上Uber辦事處追薪的影片,遂圍毆對方,襲擊歷時五分鐘。涉案三名司機早前已承認傷人罪,粉嶺法院昨判刑,其中有暴力案底的首被告判監十二個星期,其餘兩名被告各判監十星期。
三名被告依次為何斌權(四十二歲)、張順恒(卅七歲)及吳兆堅(卅歲)。辯方求情指他們當天只是碰巧遇上事主林俊偉(四十二歲)。被告在處理糾紛時不應訴諸暴力,考慮事主傷勢不輕,案情嚴重,故判被告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FLCC 444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