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暴亂掟磚襲警 侍應獄中慶生

【本報訊】今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爆發的旺角暴亂案,一名男侍應於當晚用磚頭掟中一名警員的膝蓋,令該名警員流血受傷,事後被控一項傷人罪,案件原定於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但控方改控被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告決定認罪。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考慮到被告年紀尚輕,將他還押至下月九日,待索取感化官和勞教中心等報告後判刑。被告今日會在獄中度過十八歲生日。

進修建造業課程告吹

辯方求情稱,被告陳浩文沒有案底,其父母已離異,他們有為他撰寫求情信。被告於案發時在連鎖快餐店任職,原打算於今年九月修讀職業訓練局建造業課程,但因本案而取消計劃。被告當晚在網上收到號召,故到旺角聲援被捕人士,最終一時激動,受到他人唆擺而犯案。

對於現場有人挖磚和作出暴力行為,辯方強調情況實非被告所能控制。裁判官反問指:「咁佢嘅手腳同動作可以掌握?」辯方同意,故被告願承擔責任。

案情透露,警員王澤輝於今年二月九日清晨四時許,正在彌敦道近山東街驅散群眾,被告突然從人群中衝出,在十米外向王投擲磚頭,磚頭擊中王的左膝致流血。被告施襲後拔足而逃,最終被警員制服,警誡下被告稱承認隨手拾起磚頭擲向警員。王事後送院治療,證實左膝有一毫米的裂傷及輕微腫脹。

案件編號:KCCC 51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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