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今次追捕匪徒所採取的「捷進行動」,在羅君兒被綁架案中亦曾展開過,捷進行動是警方最常用戰術之一,多用於嚴重罪案,以圍堵、追捕駕車逃走的匪徒。整個行動分為四級制,派出警車追截疑犯之餘,由警方指揮及調派各區警員看守主要交通道路,設置路障檢查,甚至控制交通燈號,如延長紅燈等候時間,用以引導賊人往警方預定方向,令其成為甕中之鱉,難以脫身。
在去年的羅君兒綁架案中,警方雖然有採取捷進行動,但卻未能成功將賊匪截獲,當日警方在確定羅女安全後,根據其家人提供的線索,鎖定一輛白色七人車,才啟動「捷進行動」,在全港各區主要交通幹道及隧道口設置路障,駐守的警員荷槍實彈,截查所有可疑車輛。其中,黃大仙沙田坳道往飛鵝山、獅子山隧道、大老山隧道、海底隧道、元朗新元朗中心對出、將軍澳隧道、深水埗呈翔道、葵涌道來回線等全是警方路障,單是入西貢的西貢公路便已路障處處,當年受警方圍捕行動影響,多區行車緩慢,到處擠塞,但行動最終未能成功擒匪,讓綁匪逃脫。事後其中一名涉案人圖經羅湖口岸出境時才被擒獲,其餘六名涉案者則早以其他途徑逃回內地,內地公安根據線報,先後將他們擒獲,並起回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