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及小姨涉接贓准保

【本報訊】內地富家女聘請私人司機在港旅遊,期間她將內有價值逾四百六十萬港元珠寶的行李篋放在車上,暫託司機保管。惟她下車離開半小時後折返,發現珠寶不翼而飛,懷疑司機涉嫌監守自盜,遂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拘捕司機,他被控以盜竊罪早前已被落案提堂;及後警方再揭發其妻及小姨涉嫌接贓,兩婦則被控以處理贓物罪,昨解往觀塘法院提堂,兩人獲准保釋至二月三日再提訊。

案中男司機被告莫松霖(卅九歲),被控一項盜竊罪,已於本月十二日在東區法院提堂。其妻朱彩霞(卅四歲、銷售員)及小姨朱螢螢(卅三歲、酒保)則於本月十四被捕,二人各被控一項處理贓物罪,昨日提堂。

男被告被控在本月九日,在港偷竊女事主陳晶霖(廿三歲)的一隻六點五克拉鑽石戒指、一隻銀色戒指、一對耳環及一條頸鏈。女被告朱彩霞被控於本月十日在旺角彌敦道一間聯誼會內處理上述贓物,另一女被告朱螢螢則控在同日在其荔枝角道住所內處理上述贓物。

兩案或合併處理

三人均毋須答辯,莫繼續收押至明年二月六日在東區法院再訊,兩婦則准保釋至明年二月三日轉往東區法院再訊。控方指押後期間警方會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稍後或將兩案合併。

據悉,警方接報後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懷疑男被告涉嫌將偷來的珠寶帶到聯誼會廁所,吩咐妻子到廁所懷疑接贓後,將贓物疑收藏在小姨家中,最終警方在小姨家中起回失物,當中包括事主的婚戒。辯方昨透露男被告需收押候訊,他與朱彩霞育有一對年幼子女,擔心若她也不獲保釋,一對子女無人照顧。裁判官最終准兩婦各以十萬元保釋。

案件編號:ESCC 3901,KTCC 536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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