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管制四不足 學者促開放電網

【本報訊】政府正與兩電商討新一份利潤管制協議,以調整兩電的回報率。城市大學能源及環保政策研究所總監鍾兆偉昨日指出,現行協議有四大不足之處,包括尚未界定「合理」利潤百分比、經常估錯數等,希望開放電網以填補不足。

基本電費靠「估算」有誤差

鍾兆偉指,第一個不足是利潤管制協議未有界定何謂「合理」利潤百分比,而「合理」百分比往往直接影響電費高低;第二是,增加新機組和相關設備的決定權為何?因電力公司自然想買新機組,從而增加百分之九點九九利潤,但市民卻不想加電費,當中涉及是否「合理」增加發電設備的問題;第三則是,電力公司購買發電燃料會否出現「買貴了」情況?因發電燃料費部分由市民直接支付,電力公司沒有誘因爭取較便宜的燃料。

至於最後一點,則是利潤管制協議下,電費每年調整一次,其中基本電費的部分是靠「估算」以計算未來一年的總用電量,當中基本電費是因應發電設備總投資涉及多少,而相應增加或減少。燃料費則因應下年燃料開支「估算」而有所增減,而兩個「估算」連續數年都出現大誤差,令電費的上落幅度很大,另電力公司也有誘因增加燃料開支的帳目,用作減低對總電費的加價幅度,對市民和電力公司來說,均不理想。他認為,如香港能夠開放電網便可解決四個問題,雖亦有不足,但沒詳談影響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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