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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入稟 質疑監誓人失當
郭卓堅(中)入稟司法覆核,質疑梁君彥及陳維安沒有盡監誓人的責任。(陳章存攝)
【本報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再就立法會議員宣誓風波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今次「目標人物」為負責監誓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秘書長陳維安,指他們在十月十二日當日,沒有按照監誓員的責任,即場糾正議員在宣誓時出現的錯誤,屬行政失當,更要求高等法院頒令讓全體立法會議員重新宣誓。
稱重新宣誓可補救
郭卓堅認為,重新宣誓是可行的補救措施,可以免卻「你又告我,我又告你」,浪費社會資源及公帑。他又指,當時監誓員未即時指出宣誓中的錯處,事後才執着錯處大做文章,既然釋法後對宣誓要求已有明確規定,倒不如讓所有立法會議員重新宣誓。
郭在入稟文件指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秘書長陳維安作為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的監誓人,未有盡責向各名要宣誓的議員解釋宣誓人應有態度及糾正他們宣誓時的錯誤,包括按人大常委會所規定的要對國家尊重,郭因此尋求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 23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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