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錦滿承認佔旺違禁制令

【本報訊】警方及法庭執達吏於一四年的佔領運動期間,在同年十一月執行禁制令,清理旺角亞皆老街的「佔旺」現場,當時有大批示威者阻礙清場,事後其中十七人被律政司入稟指他們違反禁令,控以藐視法庭罪。案件昨於高院提訊,其中一名被告「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向法庭表示,準備承認違反禁令的責任;律政司就審訊安排要求法庭頒發指示,法官將案押至明天(周五)作出決定。

盼盡快了結 定判罰日期

代表被告鄭錦滿的律師向法庭透露,鄭和另一被告歐煜鈞,早前已去信律政司表示會承認責任,此外還有另外兩名被告在「努力考慮中」。律師表示希望能盡快了結案件,要求法官能定出判罰日期。鄭錦滿在散庭後表示,他不需要靠打官司來製造政治本錢,希望案件可盡快了結,但要視乎雙方就案情能否達成共識;他又稱不擔心刑罰,因「又唔係未坐過(監)」。

至於其餘決定抗辯被告的案件,律政司要求法官批准審訊時,證人可採納誓章供詞,來代替主問證供,這樣可令審訊預計在四十天內完成。有部分被告認為可節省時間,但亦有部分被告要求本案應遵照刑事審訊規矩,主問證供亦應在庭上講述。關於上述問題,法官明天書面方式判決。

案件編號:HCMP 2916-293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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