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危駕罔顧安全 兩司機重囚

【本報訊】司機駕車在道路上橫衝直撞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區域法院昨日處理兩宗相類的案件,法官判刑時均指被告的行為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亦令無辜者蒙受損失及受傷,故分別判兩名不負責任的男司機即時監禁十八個月至廿個月不等,並同需停牌三年。

其中卅八歲裝修工李耀威聲稱為接載跌傷的三歲女兒往求診,於一四年十二月十日停牌期間駕駛,在天水圍逃避截查而與警方展開追逐戰,期間連環撞毀路上多輛車,並在受審前棄保潛逃。他早前被捕,承認危險駕駛、無牌駕駛、拒捕及無依期歸押等共七罪,判監十八個月。

官斥利用車輛報復

另一案的被告是四十一歲貨車司機鍾玉寶,今年七月一日駕駛粉紅貨車在屯門青山公路一帶亂飆,先後撞向兩輛汽車,承認危險駕駛及刑事毀壞共七罪,被判囚廿個月。法官嚴斥被告,因感到有車阻礙,便利用自己車輛作為報復工具,可釀成非常嚴重後果,幸事件中無人受傷。

案件編號:DCCC 873/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