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黃坤勒贖案二審 五犯加監 一獲減刑

【本報綜合報道】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前主席黃坤,去年在台灣被擄走勒贖七千萬港元一案,台灣的高等法院昨日進行二審宣判,除主犯蔡文力維持一審的十二年刑期外,包括雲林溪尾村村長蔡茂典等五名被告,被加刑四個月至兩年不等,僅一名被告獲減刑兩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灣的高等法院昨日上午提訊在押的蔡文力、徐立農、蔡茂典、柯明周、才廣忠和吳金旺等六名被告出庭聆聽判決。另一被告丁金旺因在台南監獄服刑而未有到庭,法院宣判時則透過視像通話宣判。蔡文力等人在庭上臉色沉重、不發一語,宣判後均遭還押。

主犯維持原判囚12載

台北地院今年五月二十日對此案一審宣判時,蔡文力被判刑十二年、蔡茂典被判刑六年半、徐立農被判刑八年兩個月、丁金旺被判刑七年八個月、柯明周被判刑七年六個月、才廣忠五年六個月、吳金旺被判七年兩個月。七人提出上訴,蔡文力堅稱幫朋友討債,否認指使徐立農凌虐肉參,徐立農自稱認罪並供出共犯,應從輕量刑,蔡茂典自認僅提供藏匿肉票處所,涉犯妨害自由而非擄人勒贖。

不過案件上訴後,二審僅蔡文力仍維持判囚十二年的原判,六名共犯中除了吳金旺減刑兩個月外,其餘五人的刑期均被加重。徐立農判刑八年十個月(加刑八個月),丁金旺判刑八年(加刑四個月),柯明周被判刑七年十月(加刑四個月),蔡茂典被判刑八年半(加刑兩年),才廣忠被判刑七年半(加刑兩年)。全案仍可上訴。

黃坤年前在香港捲入一宗涉嫌洗黑錢及串謀詐騙案。去年九月二十日,他在台灣新北市新店住所附近遭人擄走,東方明珠於同年十月十五日接獲歹徒電郵,要求繳付七千萬港元,電郵並附上黃坤「活着」的影片。

黃坤遭禁錮毆打餵藥

台灣警方調查後,鎖定有江湖背景的蔡文力有重大嫌疑,終在雲林縣四湖鄉、口湖鄉交界一小屋,把被禁錮三十八天的黃坤救出。黃獲救時面部多處瘀腫,身體虛弱。事後證實黃坤被擄後多次被人毆打,又曾被餵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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