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台仰准保離境將赴台

【本報訊】今年大年初一至初二爆發的旺角暴亂,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黃台仰及梁天琦等十名被告,分別被控參與暴動等罪,案件已排期於一八年一月在高等法院開審。黃台仰昨向高院申請更改其「不准離港」的保釋條件,在控方不反對下,法官批准黃從昨日起至本月十八日出境離開香港。黃台仰在庭外表示,他將會到台灣參與人權會議,並與民進黨等台灣政黨進行交流。

被控參與暴動等罪

包括黃台仰(二十二歲)、梁天琦(二十四歲)及「美國隊長」容偉業(三十二歲)等人在內的十名被告,分別被控在今年二月八至九日,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非法暴動。

而黃台仰及梁天琦另被控一項煽動暴動罪,黃台仰及容偉業再另被控煽動非法集結罪。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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