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漁農業家族郭流著及其兒子郭誌有,父子為了米埔一幅漁農用地的一半業權而對簿公堂。原告郭流著昨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兩名被告郭誌有及志禧有限公司,要求法庭頒令宣布兩名被告只是以信託方式代為持有該地的業權,原告並要求法庭作出頒令,在原告支付其分擔買入該地的款項後,把該地的一半業權判給原告。
資料顯示,該地曾經由亞洲電視一間附屬公司持有,用來拍攝外景,亞視於一九九二年將該間附屬公司的股份賣給新世界發展,該間附屬公司於二○○三年興訟,要求驅逐正霸佔該地的郭誌有,郭誌有卻聲稱自一九七九年起已逆權侵佔該地,郭流著後來加入該宗訴訟爭奪該地。雖然法庭於一四年十一月判郭氏父子敗訴,但郭誌有在該宗訴訟開審前,於已用一千一百萬元,以自己和其名下公司志禧有限公司的名義購入該地。
案件編號:HCA 319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