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出更:泛民護漢奸黎 秘捐案阻傳召立會人員作證

律政司就社民連議員梁國雄(長毛)涉嫌收取壹傳媒黎智英(漢奸黎)廿五萬元,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嘅案件,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要求五名立會人員作證,以確認多個長毛曾參與會議嘅會議紀錄,有關申請將喺今日嘅立法會大會處理。多個曾收取漢奸黎巨額捐款嘅泛民政黨同議員,疑似為保護漢奸黎免受查,計劃提出動議反對有關申請,意圖阻撓立會人員就該案作證。

牽涉證長毛行為失當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訂明,任何議員或立法會人員,均不得就議員喺立法會會議上嘅發言作證。律政司早前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讓五名立會人員就長毛收款案作證,以便證明長毛係蓄意作出失當行為。

本身代表法律界嘅公民黨(公文袋)議員郭榮鏗尋日就話,民主派議員將按照《議事規則》第90(2)條提出議案,反對有關申請,理由係律政司未有交代清楚會點樣使用相關文件,認為議員喺立法會嘅發言唔應該被當作呈堂證據。據了解,有關議案會由同漢奸黎冇乜關係嘅建築界議員姚松炎提出。

由於有關議案須分組點票,即使獲所有非建制議員支持,預計亦難以通過。換言之,律政司最終應能取得立法會嘅特別許可,泛民議員嘅行動只能起到「表忠」作用,無法阻止嗰五名立會人員就長毛案作證。

漢奸黎走後門返屋企

另外,民間反漢奸黎嘅行動持續,話說十三名自稱為旅遊業界嘅人士尋日上下午兩度喺漢奸黎位於何文田嘅寓所外示威,佢哋手持多塊寫上「肥佬黎滾出香港」、「排清淫禍黑毒 肥黎滾出香港」等紙牌,又做出動作及大叫口號,指漢奸黎操控佔中,打爛業界飯碗,要佢滾出香港。

示威者喺下晝約三時四十五分折返,近四時三十分漢奸黎嘅座駕回家,示威者見狀即上前阻礙車輛駛進,又高呼口號,一番糾纏後,私家車惟有繞路至後門,讓漢奸黎從後門狼狽入屋。

近期針對漢奸黎嘅示威行動不絕,自六月十日起計,至今已踏入一百七十四日,連同尋日嘅行動在內,到漢奸黎寓所及將軍澳壹傳媒大樓外嘅示威行動最少達一百零三次,當中自稱霸王國際集團員工及苦主佔十次、正義聯盟佔三次,旅遊業界及其他人士則有九十次。

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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