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大律師:可罰款5000元囚3月

外傭隨街包貨,隨時會惹官非。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擺放物品而造成阻礙,即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最高判處罰款五千元或監禁三個月;若物品本身會妨礙部門的街道清掃工作,亦會干犯《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若貨物佔用行車路擺放,或有人在行人路邊疊高的貨物倒下,對駕駛者或途人造成意外,導致任何人命或財產損失,傷者有權透過民事訴訟,向涉事外傭及託運公司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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