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設施違規 5年248宗

【本報訊】今年首十個月已有四名修路工人在工作期間遇到交通意外不幸身亡。連串死亡事件揭露原來修路工程承辦商在設置工地照明、標誌及防護設施上經常違規,路政署在過去五年的定期及突擊巡查中,便發現二百四十八宗相關違規個案。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書面回覆議員提問時指出,路政署在二○一一至一五年期間,於晚間定期及突擊巡查修路工程承辦商有否遵守法例和《守則》共約一萬三千次;其中關於工地照明、標誌及防護違規的個案有二百四十八宗;而關於工人個人防護裝備的違規個案則有廿二宗,主要是工人沒有佩戴安全帽。

跨部門小組檢討需否修例

此外,勞工處不時突擊巡查道路維修工程工地,根據一一年至上月的紀錄,共進行了九百八十九次突擊巡查,並向工地負責人或承辦商作出七宗檢控及發出七十二張「暫時停工通知書」/「敦促改善通知書」。

路政署聯同運輸署及警務處成立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正進一步全面檢討加強道路工程防護措施的需要,預計明年年中完成。如有需要,政府會修訂有關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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