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瘋狂駕駛最高囚兩載

【本報訊】的士及城巴鬥車事件已涉危險駕駛,行家斥兩司機「影衰業界」。運輸業界昨日就的士大戰城巴一事議論紛紛,其中一名駕駛107線城巴的車長認為兩車司機均有錯,兩人都有越雙白線及抽頭,非常危險。

另一車長:二人均有錯

另一名與涉事城巴車長相識的車長坦言,片中車長為人友善,駕駛該路線至少三年,亦會駕駛其他路線。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指,的哥有錯在先:「佢可以等巴士過咗先切線,只不過花多幾秒!」但他指城巴司機撞向的士亦非常危險,同樣罔顧乘客安全。

App接客或令的哥心急
對於不少的士司機被指駕駛態度有問題,杜表示,由於近年流行以手機App接客,有司機載客時已接定下張單,因趕落客接下一個客,故每當遇上塞車或前車車速較慢時,會心急切線爬頭,以致駕駛時心急及煩躁。

杜認為警方及運輸署應禁止的士司機將多部電話放在儀錶板前,以免他們因趕接單或駕車分神釀成意外。同時他認為的士司機應保持良好駕駛態度,尊重自己及業界形象,杜直言:「點解Uber有位入?因為我哋嘅司機有問題,要做好自己!」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兩司機駕駛態度及行為危害公眾人士安全,或已觸犯瘋狂駕駛或危險駕駛,瘋狂駕駛最高可判監禁兩年,危險駕駛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判監禁三年;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則可判監禁一年。陸續指,如涉事司機駕駛公共交通工具,其行為對公眾安全影響較大,法官一般會加重刑罰判其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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