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釋法「滅獨」 曙光在前

西環街頭前晚再有群魔亂舞,為「港獨」叫囂,最後被警方平亂清場。黑暗過後,曙光在前,人大常委會昨日上午如期進行了釋法表決,結果全票通過。釋法內容清楚列明:「任何不莊重的宣誓方式,等同拒絕宣誓,不能再獲宣誓機會」;以及「宣誓後有違誓行為,均需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這可說是為香港「滅獨」掃除了障礙,為香港早日重回正軌帶來了陽光。

有些人說,釋法是干預香港的司法,破壞了香港的法治。這種講法,不是本身對釋法有所誤解,就是危言聳聽,有意誤導。且看過往四次釋法,哪一次不是為香港解決了一些大麻煩?中央可有從中拿取任何好處嗎?

以今次為例,正如筆者在接受央視訪問時所言:對國家的主權問題、國家的統一問題,這個絕對不能含糊,所以人大清楚地釋法,把這個法律很明確地讓市民大眾,特別是讓年輕人知道,很有必要。釋法以後,這個法律就定下來,有甚麼侵害國家團結的行為活動,便可依法處理。有了清晰的條文,可減少爭議,對香港的司法制度有何傷害?

眾所周知,引致今次釋法的導火線,是由於游、梁兩人宣誓時作出辱華和「播獨」言行。筆者不會用「小學雞」來形容二人的幼稚行為,但發覺時下有些年輕人,待人處事確是任意妄為,就好像入學校讀書,他們只關心校園環境正不正,座位風水好不好,甚至想自行挑選校長、老師……,忘記了最主要目的是來求學問、長知識,本末倒置,到頭來只會令到自己變得不學無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