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法奠定消獨基礎 禁絕港獨參選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正式審議有關香港宣誓風波的《基本法》解釋草案,各省市負責人及全國人大代表進行分組討論時,嚴斥香港的港獨組織進行非法暴力活動,阻礙香港特區政權機構的正常運作,這些言行不僅公然挑戰《基本法》和衝擊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還對國家主權和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促請在本次常委會會議、即明日從速表決通過釋法。消息指草案除了澄清已當選議員的宣誓安排外,連港獨人士能否參選立法會也會一併處理,以求徹底「消獨」。有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表示,今次釋法未必能解決所有問題,但可作為日後處理其他港獨問題的基礎。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早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全體會議,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會上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即有關香港公職人員須宣誓效忠的解釋草案作出說明,介紹了該條文的立法含意和所包含的法律原則。

宣獨阻政府運作 破壞法治

人大常委會下午再就釋法草案舉行分組會議,會上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及全國人大代表指出,香港社會出現一股港獨思潮,一些人打出港獨旗號,成立港獨組織,甚至進行非法暴力活動;在不久之前進行的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就職儀式上,少數候任議員故意違反宣誓要求,公開宣揚港獨,侮辱國家和民族,被裁定宣誓無效後,仍然強闖立法會,致使立法會無法正常開會。

與會代表續指出,這些言行公然挑戰《基本法》,阻礙了香港特區政權機構的正常運作,破壞了香港的法治,衝擊了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對於國家主權、安全都造成了嚴重的威脅。

這類狀況持續下去,必然會損害香港廣大居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國家發展利益,中央不能坐視不管;人大常委會及時作出法律解釋,是依法行使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職權,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須遵循

與會人員一致認為,人大常委會所做的法律解釋與《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解釋草案闡明宣誓規定的立法含意和法律原則,有利澄清香港社會的模糊認識,是維護《基本法》權威、保持香港大局穩定的需要,香港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都必須一體遵循。

消息指出,雖然青年新政議員游蕙禎與梁頌恆的個案,僅涉及議員當選後的宣誓就職問題,未有觸及立法會選舉參選人須簽署聲明承諾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程序,但相信後者也會在今次釋法觸及,簡而言之是要明確禁止主張港獨的人士參選,因為他們即使當選,也不可能符合第一百零四條的宣誓效忠要求。

梁愛詩:防止西藏新疆效法

身在北京的基委會委員譚惠珠表示,雖然今次釋法未必能解決所有有關港獨的問題,但可作為日後處理其他港獨問題的基礎。問及將來會否就其他港獨問題釋法,她則說不想多作揣測。

在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早在電台表示,今次釋法是「唔怕一萬,只怕萬一」,若等到法院作出有違《基本法》原意的判決後才釋法,造成的衝擊將更大。她又說,自己最初也對今次釋法有保留,認為可由香港法院解決,但聽過內地委員的解說後,她最後亦表同意,因為若香港的立法會議員可藉宣誓效忠宣揚港獨,難保將來西藏、新疆的人大代表也會這樣做。

此外,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急召全體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今午到中聯辦會面,估計是講解今次釋法的必要性和鼓勵委員積極發聲支持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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