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女同鄉 孟漢脫罪

【本報訊】孟加拉已婚婦人來港做家傭,但兩個月後遭僱主解僱,她未有即時離港,反而提出酷刑聲請以繼續留港。她又報稱於去年被一名持「行街紙」留港的男同鄉強姦,惟男方否認強姦,反指曾拒絕她的「求婚」,又辯稱她是自願性交。案件昨在高院審結,五男二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七個小時後,以六比一多數裁定被告強姦罪名不成立,被告無罪獲釋。

控罪指,被告Mohammad Nazrul Islam(四十多歲)於去年四月十六日,在天水圍一間小屋內強姦女子X。X早前供稱,她一四年來港做家傭,但被僱主解僱後一直留港,被告曾收留她,她的丈夫去年初來港後與她同住,但被告到處對人說她與被告同居,她的丈夫聽說後憤然離開,被告於案發當日強姦她。

X早前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現與丈夫均以酷刑聲請者身份留港,又稱丈夫曾在家鄉殺人而被當地通緝,丈夫潛離當地,輾轉來到香港。

案件編號:HCCC 4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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