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歲的胡國興率先宣布參選特首,說是有感於社會嚴重撕裂,故挺身而出,大有「先生不出,奈蒼生何」的氣概。胡官還說自己做了幾十年大律師及法官,立場中立,無政治包袱,身體健康,有條件也有能力做特首。
每一個參選特首的人都認為自己是解決香港問題的答案,是否如此外界無從得知,人們知道的是,胡官沒有政綱,沒有班底,而且他雖然法律專業出身,最熟悉、談得也最多的卻是政治問題,譬如他認為香港今日的亂象紛紛始於政改失敗,下屆政府應盡快重啟政改。他也談到對佔領的態度,認為雖違法但並不嚴重,如果自己年輕也會參與,否則就會落伍。他更說二十三條應該重新立法,由香港人自己立法,總比將國安法引入香港為好。
胡官對政改、佔領、二十三條立法特別感興趣,侃侃而談,這一點都不奇怪。須知法官在法庭上道貌岸然,儼然正義的化身,但除下假髮也是你我他一樣的平凡人,也要吃飯,也要穿衣,也要上廁所,也會談八卦;他們平時不公開談政治,但不代表沒有政治立場及觀念,而這些立場與觀念不可能不影響對涉及政治案件的判斷及裁決。
佔領之亂落幕後,受審的參與者不是獲輕判就是放生,顯然不是沒有原因。法官裁決黃之鋒等三名佔領發起人時,直言他們有理想,非為私利,故予以輕判,背後的理念也許同胡官差不多,就是不當佔領是嚴重違法事件,不值得大驚小怪。既有鮮明政治立場,又要標榜判案不偏不倚、客觀公正,你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