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飢腸轆轆的中年清潔男散工,本年中在黃大仙一間海鮮食肆門外,看見水缸中的一隻生猛龍蝦後,即時興起「吃龍蝦」的欲望,遂立即行動,在水缸中一手拿起該隻價值一千五百元的龍蝦逃之夭夭,惟作案過程遭閉路電視拍下,他事後被捕。警方經指模對比的調查後,再揭發他早於本年初曾爆竊一間參茸海味店。散工昨於區院承認爆竊及盜竊兩罪,被判囚一年十個月。
案情指五十三歲被告何國強,在今年六月十四日,於黃大仙一間食肆的門口水缸中偷取一隻龍蝦,他在數日後遇截查時被捕,警誡下他稱因想食龍蝦而偷取,案中被盜的龍蝦已「葬身」被告腹中。
警方其後經指模鑑定後,揭發他在今年一月十七日,爆竊黃大仙街一參茸海味店,偷去燕窩及鹿茸等值三萬元物品。被告稱當晚從店的屋頂潛入,盜走的參茸海味已被他變賣套現花掉。
案件編號:DCCC 84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