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名警員於前年十月十五日佔領運動期間,涉嫌在金鐘暗角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續審。據控方案情,曾健超在龍和道被捕及發生暗角事件後,由第五被告陳少丹及第六被告關嘉豪押送到中區警署,陳在警署接見室再涉嫌掌摑曾,曾之後才被押送到黃竹坑警校的臨時扣留中心。而控方昨在庭上宣讀警署女警長蘇靜儀的書面供詞時指,蘇當晚在中區警署任值日官,蘇途經接見室時,曾健超只問蘇警方會如何處理他的案件,卻未有投訴被打。
控方之後傳召偵緝警長林國智作供,他稱當時於黃竹坑警校任值日官,曾健超及其他被捕人士於清晨六時許被送抵警校,關嘉豪將曾交低後便離開,當時已有一名督察向被捕人士講解權利,又問被捕人士有否投訴,但曾最初沒有投訴。至早上八時許,曾才稱在警員拘捕期間受傷,要求見醫生,曾與代表律師陳淑莊見面後,才投訴遭警員毆打。
案件編號:DCCC 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