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今年五月裁決糾正了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遣散費特惠金計法,勞聯自九月起協助五十多名工友向破欠基金委員會發出書面申請,要求發還差額,部分工友近日已收到委員會發還差額支票,其中一人收到約六萬元差額。勞工處指基金委員會已批出三十八宗申請。
貨櫃車司機李先生日前收到四萬七千元支票,按勞工處以往錯誤的計法,他不獲遣散費特惠款項,但法院判決後他應得五萬五千元,現在收到支票感到開心,但數額有錯及不明白計法,勞聯會協助跟進。李先生不滿勞工處及破欠基金委員會在判決後未有主動聯絡受影響工友發放應得差額,諷刺當局「申請有得發放,唔申請就側側膊」,幸得工會協助取回補償。
協助工友申索差額的勞聯財務主任周小松指出,過去每年有超過八百人向破欠基金委員會申請遣散費墊支款項,但是勞工處未有主動聯絡受影響工友,破欠基金委員會九月成立專責小組處理相關申索,但亦沒有向外發放可申請差額的消息,勞聯查詢才得知接受申請。該會要求勞工處及委員會積極主動聯絡工友,發還差額,並落實付款安排,並且加強宣傳令工友知悉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基金委員會至今已收到五百多宗申索破欠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差額的個案,並已向三十八宗申請批出有關差額。對於有成功申索人指獲到的差額與獲得的金額有分別時,勞工處稱有關申索結果附有聯絡方法,有問題可致電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