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任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出席論壇時被一名聽眾飛鞋擊中,驚動警方,劉事後登上救護車送院檢查。很多人不認同劉小麗的政治立場,但同樣不支持這位仁兄掟鞋洩憤,正如討厭梁振英,但不同意向他掟玻璃杯一樣。何況劉小麗是位嬌滴滴女士,作為男人應該憐香惜玉,不應動輒使用暴力。
對劉小麗而言,被波鞋擊中也許有些痛楚,從常識判斷不至於受傷,報警處理沒有問題,去醫院驗傷也是其自由,但勞駕救護車就有小題大做、浪費公帑之嫌。食得鹹魚抵得渴,身為公職人員兼有爭議政客,今後可能經常面對這類火爆場面,是否次次都要興師動眾,次次都要出動救護車?更應該自我反省的是,這位仁兄同你往日無冤,近日無仇,為甚麼要向你掟鞋呢?
相對粗陋無知的青年新政兩位小學雞,劉小麗斯文一些,但她在議員宣誓時一樣搞搞震,性質差不多。在許多市民眼中,劉小麗根本不夠格當議員,立法會主席給予她再宣誓的機會是姑息養奸,因為她是以本土包裝的港獨分子,根本無心效忠《基本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即使通過宣誓,也是言不由衷地發假誓。
誰都知道,劉小麗是佔領行動的積極參與者,更是春節旺角街頭暴亂的始作俑者,她曾解釋為支持小販擺賣而公民抗命,更聲稱暴徒的掟磚行為是對抗暴政。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你可以用公民抗命美化暴力,別人同樣可以如法炮製,一個接受掟磚抗爭者居然接受不了掟鞋抗議,顯然是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