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日模私影案 三被告表證成立

【本報訊】日本女模石田智美與台灣女團「黑澀會」第一代美眉成員唐子涵,今年四月應邀在香港沙田一間酒店內參與私影活動,遭入境處派職員扮「龍友」放蛇,指兩女涉嫌當黑工。唐子涵早前已認違反逗留條件罪,被判囚兩個月兼已服刑完畢;同案日模石田智美、其內地經理人莫萌及本地活動搞手樊家和,則不認罪,受審後三人昨在沙田法院被裁定違反逗留條件等四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七日裁決,眾被告續准保釋。

日籍女被告石田智美(廿七歲)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罪;其內地男經理人被告莫萌(卅四歲)被控協助及教唆違反逗留條件罪;而香港男搞手被告樊家和(四十七歲)則因涉及僱用該兩名外地女模,被控兩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罪。

經理人稱純交流攝影

其中只有次被告莫萌自辯,內地出生的他指已在日本居住逾十五年,他加入了樊在facebook設立的攝影群組後,今年二月樊表示會在港舉辦攝影交流活動,會包機票食宿,又指可帶友人來玩,莫遂邀請石田在四月一日來港參加攝影會。莫強調是次活動只是攝影交流活動,他與石田均無收取任何報酬,他亦不會冒險做違法事自毀前途。

莫續指,抵港後,獲安排到麗豪酒店出席攝影活動,莫承認期間曾應石田要求,將液體抹在她衣服上令到「看來光亮些」,他否認曾說過「這是經理人福利!」他亦否認指示石田在床上擺不同姿勢供龍友拍攝。

案件編號:STCC 157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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