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藝人梁焯滿涉洗黑錢案開審

【本報訊】曾執導電影《功夫之王》的男藝人梁焯滿,亦是八九年港姐季軍梁佩瑚之弟,他被指在一三年底至一四年初的三個多月內,涉嫌洗黑錢逾一百一十萬元,他去年往警署自首時被捕,事後控以一項串謀洗黑錢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庭上先播放被告向警方錄取口供的會面片段,被告在片段中解釋,其中一筆卅五萬元銀行存款是屬於一名內地經理人給予的酬金;惟辯方表示會爭議有關片段是否呈堂。

稱其中35萬為酬金

四十歲被告梁焯滿,報稱電影導演及演員,控罪指他於一三年十二月廿四日至一四年四月十日間,串謀「周總」及「雄哥」二人處理黑錢約一百一十二萬元。就涉案兩個屬於被告及其妻的銀行帳戶,控辯雙方稱不會爭議該兩帳戶的款項進出紀錄。被告姐姐梁佩瑚昨亦有到庭旁聽。

女警區詠兒庭上供稱,被告於前年九月到警署自首,稱與一宗洗黑錢案有關,特來澄清,區遂將他拘捕。之後庭上播放被告的警誡會面片段,他解釋指,其妻帳戶在一三年平安夜接獲的一筆卅五萬元存款,其實是被告早前同一名內地男子「周總」合作做生意時所賺取。被告指「周總」是從事娛樂行業的經理人,該筆存款中的卅四萬元,是被告替周總籌辦活動的酬金,餘下的錢則是被告代表為聯絡中港兩地演藝單位的酬金。被告並指示妻子在平安夜當天提取該卅四萬元,將錢帶返家交予他。

案件編號:ESCC 305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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