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 曾健超手機偷拍傷勢警逼解鎖

【本報訊】七名警務人員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在金鐘暗角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曾健超昨於區院出庭作供。辯方律師之一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指出,曾健超在facebook批評警察「無恥」、「人渣」、「港府無法無天」及「我就放長雙眼睇吓你哋有幾耐風流」,質疑曾在案發時因有既定政治立場,因此誣衊遭警察毆打。曾強調這些批評只是針對個別新聞,但當清洪問他整體而言是否覺得警察「仆X」,曾答「是」。

曾健超昨遲到半小時才到庭,法官未有作出追究,曾在庭外解釋因塞車所致。他供稱,前年十月十五日凌晨,他在變電站暗角遭拳打腳踢,及被警棍等硬物襲擊。之後第五被告陳少丹及第六被告關嘉豪用私家車押送他到中區警署,他在警署會面室趁兩警走出房間時,偷偷用手機拍攝自己臉部傷勢,惟兩警發現後,要求他交出手機並替手機解鎖,他拒絕。

曾叫警「唔好低能」遭摑兩巴

兩警一度討論用「夾」他手指憑指模解鎖,但當時手機已關掉,他遂說了句「唔好咁低能啦」,之後陳便用右手背大力摑他右邊臉兩次,企圖迫他解鎖,曾無就範。及後曾被帶上旅遊巴送往黃竹坑臨時扣留中心,陳在旅遊巴上用手機翻看暗角事件的新聞,然後跟關細聲傾談。

案件編號:DCCC 980/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