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用不好法律 港獨就坐大

政改泡湯,大家就知一六年產生的新一屆立法會將更加烏煙瘴氣、亂七八糟,行政與立法關係將更加惡劣。九月立法會選舉之前,香江府衙推出參選人確認書,旨在阻攔主張「本土自決」、「香港獨立」的人參選。然而,執行標準混亂,阻擋了一些人,放行了一些人,此舉用心和效果十分詭異。選戰開始,鼓吹「本土自決」和「香港獨立」的人就宣稱一旦入局會在宣誓時和「確認書」對着幹,搗亂破壞。

果然,就職儀式上他們大肆「玩嘢」,在法定誓詞「加料」,舉黃傘、撕道具、擊鼓、拉布、展示「香港不是中國」的橫幅,將「中國」的英文讀成「支那」,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英文變成粗口。他們的誓詞被宣布無效,本周三將再來過。

對他們而言,是在兌現參選時的「承諾」。選舉前他們「混過」確認書這一關時,就聲稱會在就職宣誓時「反擊」確認書的內容,挑戰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當時有輿論指出,確認書已如一張廢紙,表面上在阻截「港獨」,實際上助長了他們的囂張氣燄。現在只是牛刀小試,大鬧天宮還在後頭。

更可悲的是,他們第一次「宣誓」搗亂之後,還有第二次機會。有沒有第三次、第四次呢?據說法律和立法會規則上並沒有規定,他們是「鑽了這個空子」才敢大肆「玩嘢」的,以他們宣揚「本土自決」、「香港獨立」的「大計」,在誓詞上的「玩嘢」,玩兒過一次、兩次,階段性的目的已經達到,應該會「見好就收」,他們的玩法正像當年民進黨搞「台獨」,用的是切香腸手法。香江府衙在執法上標準混亂給他們「創造」了切香腸的空間、機會和膽子。

在香港一國兩制框架下,對付「港獨」的最有力武器是法律,然而,若用不好法律也最能讓「港獨」坐大、猖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