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九回收場非法存化學廢物

【本報訊】政府在過去兩周進行跨部門聯合行動,突擊巡視新界北區多個露天廢物回收場,在恐龍坑發現九個回收場涉嫌非法收集及儲存大批化學廢物,檢獲三千五百個廢液晶屏,估計出口市值逾二百萬元。環境保護署正調查涉案相關人士和搜集證據,準備提出檢控。

環保署聯同消防處、警務處和規劃署在上周一至本周二(四日)展開名為「晨曦行動」的跨部門行動,突擊檢查北區多個露天廢物回收場的運作在污染管制、消防安全、土地規劃等方面是否符合相關法例要求。最終在北區恐龍坑發現九個廢物回收場涉嫌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檢獲的化學廢物為三千五百個廢液晶屏,當中一千一百個逾六十吋大型廢液晶屏。

此外,環保署人員在場地附近抽取水質及泥土樣本,檢測回收場的運作有否影響周邊環境。消防處則透過行動提醒場地負責人及其員工有關防火安全的要求。規劃署亦正跟進調查場地有否違反土地規劃條例。

可判監半年 罰款20萬

環保署提醒經營回收場和從事收集及進出口回收物料業務的人士,必須遵守法例要求處理化學廢物,進出口化學廢物亦必須申領許可證,任何人士未按法例規定從事收集、儲存、處置或進出口化學廢物的活動均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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