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虐智障院友 四男女表證成

【本報訊】位於沙田的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年初爆出智障院友疑遭虐待事件。四名涉案職員否認襲擊等罪,經審訊後昨在沙田法院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九日進行結案陳詞。控方昨指,兩名男被告應該保護院友,但他們竟因貪玩和取笑一名嚴重智障院友的外貌,利用機會拍攝對方,直斥責兩人行為荒謬。

在怡欣山莊任宿舍家長的李嘉進昨供稱,今年一月五日晚上,他與四名被告陳瑪莉(廿八歲,女)、司徒文郁(廿五歲,男)、譚綽愉(廿四歲,女)及吳健豪(廿八歲,男)在兩事主的房間工作,期間李多番出入房間。李指鄧姓事主當時在笑,司徒見狀即打算拍照,但無帶手機,遂要求吳往辦公室取司徒的手機,吳之後向李展示鄧的照片。

「家長」曾用膠紙分散注意

李續指,王姓事主的腳趾公和床側也被貼上紅色牛皮膠紙,李離開房間前將膠紙撕走。李承認,王有時會失控和破壞物品,李自己亦曾用銀色膠紙分散王的注意,指此方法非欺凌行為。

另一證人、被告的同事黃杰稱,案發當晚收到司徒透過手機傳來三張照片,均為上身赤祼、躺在床上的鄧正在微笑,對方更問:「似唔似你細妹的男朋友?」黃傳送一個微笑的Emoji(表情符號)回應。

案件編號:STCC 19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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