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員帶走警棍椒霧或面臨處分

【本報訊】荔枝角收押所本月初發生懷疑有懲教人員涉違規帶走兩支伸縮警棍及兩支胡椒噴霧事件,期間人員經過收押所的相關保安措施,但竟無被發現。懲教署指該名涉事職員因事獲批提早下班,忘記將自己的裝備交還,但由於涉及人為疏忽,該署將按機制嚴肅處理,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中,該署現階段不作評論。

有報道指一名懲教助理級人員本月九日攜同兩支伸縮警棍及兩支胡椒噴霧離開荔枝角收押所,後來值日官點算裝備時,發現警棍及噴霧數量較正常少,追查發現原來是該名人員取去。據稱,涉事人員翌日才返回收押所交還裝備,事件引發部門內部對收押所保安的關注,有傳牽涉當日院所保安的人員或需面臨紀律處分。

事後交還當值裝備

懲教署發言人指出,早前接報一名荔枝角收押所職員於下班時涉嫌將裝備帶離院所後,立即調查事件。初步結果顯示涉事職員事發當日返早更,因事獲批提早下班,其後發覺未交還當值裝備,即一支胡椒噴霧及一支伸縮警棍,強調並非報道所指的兩套裝備;該名職員亦即時回院所交還裝備。但由於事件涉及人為疏忽,該署會按既定機制嚴肅處理,並檢討相關制度是否可進一步完善。

對於外界質疑事件令人關注收押所的保安問題,發言人強調各間懲教院所包括荔枝角收押所內場,均安裝多重保安閘門,目的是確保院所保安及防止未經批准人士進出,並非用作檢查人員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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