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器官遺愛人間 官老爺好應帶頭

香港社會內鬥不斷,爭拗多多,搞到家嘈屋閉,永無寧日,負能量爆錶,好在凡事無絕對,好似過去兩日中秋佳節咁吖,最少五人捐出器官,令多名垂危病人重獲新生,真係好值得點讚!

冇錯喇,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身後遺愛人間,造福社會,讓生命以另一種方式延續落去,何樂而不為。可惜吖,港人雖然出名愛心爆棚,為善不甘後人,但講到捐贈器官咯喎,就要加把勁嘞。家陣全港有二十萬人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只佔人口比例百分之三,而每百萬名港人只有五點四人死後捐出器官,比例遠低於歐美等先進國家,而最令人擔心嘅係,過去幾年本港捐贈器官宗數有所減少,以致部分病人等唔切移植手術含恨而終。好似腎臟移植咁,輪候人數近二千,而每年平均得幾十宗遺體捐贈,病人閒閒哋要等三年五載,都咪話唔誇張。

點解捐贈器官嘅風氣尚未普及?其中一個主要原因係港府宣傳不足。大家有眼見,當局宣傳手法嚟嚟去去幾道板斧,幾乎次次都係高官攞住張大型捐贈卡道具擺甫士影相,行禮如儀,做騷咁做。查實推廣器官捐贈,外國有好多行之有效嘅方法,好值得港府借鏡,就講澳洲政府咁吖,為器官捐贈者發放津貼,鼓勵僱主提供有薪假期,以增加誘因;至於針對本港特殊情況,有人建議為器官捐贈者優先編配公營骨灰龕位,都唔係冇得諗(口架)。

當然喇,中國人死後留全屍嘅觀念根深柢固,要移風易俗唔係一朝一夕嘅事。早排港府聲稱就「預設默許捐贈器官機制」諮詢公眾,但正如有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嘅過來人話齋,捐器官最緊要出於自願,如果被迫或當「例行公事」,盞搞嘅咋。有辦你睇,新加坡推行「選擇不捐贈」制後,捐贈率不升反跌,咪就係因為民眾觀念跟唔上囉。

俗語講得好,榜樣嘅力量係無窮嘅。好多外國政治領袖都以身作則,帶頭捐贈器官,遠嘅有英國前首相戴卓爾夫人,近嘅有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就連內地官員亦唔例外。講到內地官員,有樣嘢不得不提,中國人原本流行土葬,但喺內地歷代領導人帶頭簽字火葬嘅號召下,觀念已經徹底改變。話時話,香港超過九成人都係火葬,所謂留全屍根本無從談起,再講吖,正所謂人死如燈滅,點解唔犧牲小我,幫下其他人呢。

總之一句講晒,捐贈器官,由高官做起,反正港產官僚食嘢唔做嘢,做嘢打爛嘢,承諾身後捐出器官,起碼都叫做為市民做番件好事吖,吓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