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女人一個窮

港府常宣揚「減貧成績單」,但在本港整體貧窮人口減少下,婦女貧窮人口不跌反升!樂施會最新《香港婦女貧窮狀況報告》發現,本港每六名女性中,平均有逾一名活在貧窮線下,去年婦女貧窮人口高逾六十一萬,佔整體貧窮人口逾半,由○一年的五成一,增長至五成三,其月入中位數更與男性相差三成九;該會批評政府支援婦女就業政策不足,促請港府每年檢視最低工資及墟市政策,改善對零散工保障,遏止婦女貧窮問題惡化。

報告根據政府統計處二○○一年至二○一五年第二季的數據作分析,指去年香港女性貧窮人口達六十一萬四千一百人,佔整體貧窮人口五成三,較○一年的五成一多。報告又指貧窮婦女就業有三大特徵,分別為收入低、增幅慢及勞動參與率低。

男女每月薪酬相差39%

去年貧窮婦女月入中位數僅得六千七百元,較○一年的五千元,十五年間增長三成四,較同期男性的月入增幅四成六少及慢。而女性月薪與男性的差距高達三成九,差距較○一年的三成三更大。貧窮女性勞動人口參與率偏低得一成九,僅較十五年前微升一個百分點。

樂施會項目經理黃碩紅解釋,貧窮婦女因照顧家庭而不能全職外出工作,只能選擇最低薪、最無保障、工時短的零散工,建議港府最少將最低工資訂為每小時卅五元,確保追上通脹,及提供場地作地區墟市,配合女性家庭處境。

香港散工保障遜星台

樂施會香港、澳門及台灣項目主管曾迦慧批評,香港對零散工的保障遠落後於新加坡及台灣等地,指現時在《僱傭條例》連續性合約「4.18」規管下,工人如未能連續工作四周,或每周工作少於十八小時,即不獲代通知金、有薪年假及遣散費等保障,惟新加坡及台灣等地工人可按工時比例獲勞工保障,促政府檢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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