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無冷藏無標籤滴血凍肉食到中毒

「滴血水凍肉」隨街賣!近年經濟不景,加上物價上漲,不少市民會購買價格較便宜的冷藏食品,惟本報記者近日巡查多區「買餸」熱點,發現近半凍肉店及街市攤檔沒有按照規例,將冷藏食品存放於攝氏零度以下的雪櫃,並任其暴露於舖外擺賣,有凍肉的表面溫度竟然逾攝氏十一度;部分預先包裝的冷藏食物標籤更「甩皮甩骨」,甚至不知所終。有業界人士透露,不排除有個別店舖會將長期滯銷的過期食材重新貼上捏造的「未過期」標籤出售。醫學界人士警告,市民進食長時間置於室溫的冷藏肉類或海鮮,容易引致屙嘔發燒,甚至食物中毒。

本報記者日前巡查全港共四十間凍肉店及街市攤檔,發現近半、接近二十間店舖,涉嫌違反《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未有妥善包裝食材,以及沒有在標籤上詳細列出食物名稱、保質期、製造商及包裝商等資料。

其中深水埗欽州街一間凍肉店,記者發現職員將大批預先包裝的急凍巴西牛肋條「斬件」銷售,但部分牛肋條的切口,剛巧就在標籤的正中或標示最佳食用日期的位置,令消費者難以知悉有關食品是否已經過期;而牛肋條被切開後,職員亦未有為其加上標籤及重新包裝,任由凍肉血水長流。

標籤得價錢 過期無人知

另外,旺角奶路臣街一間凍肉店,記者看見有急凍龍利柳、蝦仁等食材,包裝上的標籤除手寫的價錢外,最佳食用日期、包裝日期等資料一律欠奉;而深水埗大南街多間凍肉店,亦有大量未貼上標籤的散裝凍肉及急凍龍利柳出售。

根據新鮮糧食店的持牌條件及食環署街市攤檔的租約條款,在凍肉店或街巿攤檔出售的冷藏食材,必須存放在攝氏零度或以下的凍櫃陳列及儲存,惟旺角亞皆老街一間凍肉店,職員卻將多盒蝦、秋刀魚等急凍海鮮,「偷雞」放置在紙皮箱及發泡膠箱內出售,在炎熱天氣下,急凍海鮮已呈解凍狀態,並有雪水流出。記者問及會否孳生細菌,職員大派「定心丸」說:「冇問題,個(最佳食用)日期去到一七年九月,買番去放入雪櫃就得。」

記者亦在下午,直擊旺角奶路臣街一間凍肉店,以紙皮箱盛載的急凍豬扒、豬手及豬骨等,放在舖外陳列。當日氣溫約攝氏三十度,部分凍肉滲出血水,甚至有放置在砧板上的凍肉已完全解凍,血水橫流下將枱面「染紅」。記者使用紅外線溫度計量度凍肉表面溫度,發現高達攝氏十一點七度。

「擺出嚟解凍睇落新鮮啲」

在觀塘瑞和街和荃灣新村街售賣冰鮮雞的店舖,亦有職員將冰鮮雞放在舖外擺賣,並以特價招徠,但受近日炎熱高溫影響,雞肉大多已呈「軟身」,包裝內有「倒汗水」出現,有職員認為此做法沒有問題,不少顧客也照樣購買。

香港凍肉海產批發零售商會前秘書長鄭興指出,將冰鮮食材放在舖外擺賣,是行內常用的促銷手法,「凍肉雪咗咁耐,擺佢出嚟稍為解凍,可以令肉質回復紅潤,睇落好似新鮮啲。」他強調,即日食用自然解凍的冰鮮食材仍屬安全,但不排除有個別店舖因食材滯銷,將其反覆解凍及重新急凍。

不當標示保質期 17宗檢控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一五年,共抽查約五萬五千個預先包裝食物的標籤,並就不適當標示保質期的商戶提出十七宗檢控。同期,並沒有就有售賣過了「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日期的個案作出檢控。如違反《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根據新鮮糧食店的持牌條件及食環署街市攤檔的租約條款,售冷藏肉類的店舖或攤檔須將冷藏肉類儲存在溫度保持在攝氏零度以下的雪櫃內發售,如違反條款,署方會作出口頭或書面警告,如屢次違反,署方會考慮取消有關牌照或終止有關租約。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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