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牌費案申終審上訴駁回

【本報訊】政府於○九年向有線寬頻旗下香港有線電視「有線第1台」的網絡電視服務,追收○七至○九年共三年牌照費約三百九十五萬元,引發雙方訴訟。上訴庭於今年五月判政府上訴得直,下令有線要繳交全數牌照費。有線不滿上訴庭判決,昨向上訴庭申請終審上訴許可,聲稱案件會影響其他廣播服務供應商,因此案件有廣泛影響性。

惟上訴庭法官即時判決指,是有線自己選擇把解碼器設在大廈公眾地方,因解碼器未能入屋而需要繳交牌照費;但這不代表其他供應商會採用同一設置解碼器的方式,因此駁回有線的申請,並下令有線支付相關訟費予政府。

案件編號:CACV 13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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