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前地署女督察呃94萬監30月

【本報訊】地政總署一名嗜賭女督察,三個月內到澳門賭博廿九次,在債台高築後,訛稱有必賺的Apple禮品卡生意,或聲稱可憑關係以優惠價購買Apple產品作誘餌,騙取三名好友交出十五萬至五十萬元不等給她作轉售生意,再將錢用來還卡數又或用作賭本。她早前在區院承認三項詐騙罪,法官指她利用與事主的關係違反誠信,判她入獄兩年半。

遭追數圖自殺

卅三歲被告陳惠芳,承認在去年至今年間,分別從認識十多年的中學同學、閨中密友及同事,騙取共九十四萬多元。當中跟被告分屬舊同學的事主,因信被告說兩個月可賺利息八萬元,將用來買樓的五十萬元交出,結果被告無如期還款,累事主交不出大訂,事主催她還款時還企圖自殺。被告已宣布破產,並已辭去地政總署工作,無力還款。

法官指,被告犯案手法簡單直接,但她利用與事主的關係,博取事主信任,涉及違反誠信。被告訛稱自己做生意、以高息及現金回贈等誘因利誘事主貸款,某程度是有計劃犯案,案情嚴重,考慮她已無力還款,同時考慮她獲家庭支持解決賭癮,決定判她監禁兩年半。

案件編號:DCCC 3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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