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三無大廈」 無力改善消防設備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於○七年七月一日生效,規定於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或之前建成或首次呈交建築圖則作批准的綜合及住用樓宇,必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但時至今日,油尖旺區等地區仍有多幢相關唐樓,未有做足現時法例要求。

「區內好多唐樓都冇法團,居民就算想提升消防設備都無從入手!」油尖旺區區議會副主席黃舒明直指,區內有不少唐樓均是「三無大廈」,即無保安、無業主立案法團及無管理公司,加上住客大多是長者或劏房租戶,收入低微,無力承擔工程費用,故期望當局可修例成立補助基金,協助住客改善消防設備。

消防:接投訴會派員巡查

消防處發言人稱,過去五年曾收到合共十六宗有關油麻地佐敦道商住大廈及土瓜灣馬頭圍道唐樓逃生通道被阻塞的投訴,並就兩個案合共進行卅四次巡查,最近亦發現防煙門損毀情況;同時已於本月派員到北角英皇道商住大廈覆檢,發現部分樓層的逃生通道有雜物阻塞及防煙門有損毀情況,已向有關人士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若收取通知書的人士未能在限期內遵從通知書的規定,即屬犯罪,可判處罰款十萬元,並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日另判處罰款一萬元。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