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情編劇 三度虛報機場炸彈

癡情編劇為阻女友「飛走」,三度虛報機場有炸彈惹官非。一名曾任特約編劇及演員的中年失業漢,前日與年輕十四載的女友爭吵後,疑不想女友離港,竟一小時內三度報假案,虛報機場被人放置炸彈。警方大為緊張,反轉機場搜索無果,追查後發現虛報男仍身處機場,迅速採取行動將他拘捕。

涉案男子姓盧(四十一歲),洋名Harlem,報稱曾任特約編劇及演員,現時沒有工作,曾參與多部電影演出。據悉,他與父母同住深井悠麗路恒麗園一單位,與任職美容公司接待員的姓劉(廿七歲)女友相戀。本月九日,他於fb宣布有女友獲友人祝福,連藝人杜汶澤亦讚好,豈料十一日後為情鬧出軒然大波。

前日下午四時許,有人致電報案,指機場客運大樓被人放置炸彈。警方動員搜查,惟未有發現。約四十分鐘後,警方再接獲有人報案,又指機場有炸彈,警方搜查後亦無發現,約十分鐘後,報案中心再接報機場有炸彈。警方追查報案者身份及打出電話位置,相信三宗虛報案均由同一男子所為,分別以手機、機場商舖及公眾電話打出,翻查機場「天眼」後,鎖定目標男子。傍晚六時許,警方於客運大樓的入境大堂外發現盧蹤影,即採取行動。

無影響機場運作

身穿「Only Love(只有愛)」上衣的盧,被捕時情緒激動,聲稱與劉女因故爭吵,對方要乘飛機離港,又不肯接聽其電話,他為了阻女友離港而出此下策。至凌晨三時許,探員將盧押返寓所搜查,並檢走一批證物。盧涉嫌炸彈嚇詐被捕,案件交由機場警區情報及支援組跟進。

機管局發言人指,本周六下午四時卅分接獲報告,指一名男子聲稱一號客運大樓被放置炸彈,後證實虛報,機場整體運作沒受影響。

最高可判囚五年

炸彈嚇詐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港元及監禁五年。○一年十月,姓馮(廿一歲)男子虛報華航航班上有炸彈,他終被判囚四個月,成為本港首名因虛報炸彈罪被判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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