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劃地出租「斗位」 效果成疑

【本報訊】「管理路旁環保斗聯合工作小組」建議在西貢將軍澳第137區填料庫和屯門西部小冷水劃出土地,以短期租約方式,出租予環保斗營運商存放閒置的環保斗,以解決社區缺乏地方擺放環保斗的問題。但業界指對租地安置環保斗的成效存疑。

平整土地成本高

泥頭車司機協會總幹事陳才三指出,若政府不先平整好該兩幅土地才出租,而是要承租人負責平整,將大大影響經營者承租的意欲,因平整土地及安裝水電成本要一百多萬元,還未計算聘請工人的營運開支,有關費用勢轉嫁斗位的月費中,現時環保斗擺放街上是「免租」,若斗位月租要數千元,成本太高根本無人願承租,無助解決問題。

環保署表示,如街上亂放環保斗造成嚴重阻礙或即時危險,警方會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處理,即時發出勸喻或警告,要求營運商將環保斗立即移走,亦可僱用承辦商把環保斗即時移走,如有足夠證據檢控有關環保斗營運商,更會以傳票方式作檢控。

過去兩年,約八成投訴在接獲警方勸喻或警告後數小時內由營運商自行將環保斗移走。而非緊急佔用政府土地的個案,經地政總署張貼通知限期於指定日期前停止佔用該政府土地,亦在兩天後由營運商移走,只有小部分個案需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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