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還是認有金主吧

有報章揭露梁天琦生活出奇地豪,家住服務式公寓,出入靚車代步,與「雙失」身份不符,質疑其生活開支來自組織營運資金,或另有「金主」照起。如果我是梁天琦,肯定對金主的指控直認不諱。

不是嗎?人家捐錢給你們的組織,是叫你們爭取香港獨立,不是幫助你們不用工作又不用啃老,就可以過上優哉游哉的獨立生活,所以這方面是絕對不能鬆口的。當然,也可以說自己被闊太包養,反正社會風氣開放,姿色也是資本,沒甚麼好羞人的。正如富人參政的都說,有錢才是自由,不用為五斗米折腰,才可以一往無前追求理想嘛。

然而不管怎麼說,筆者始終認為,只有承認幕後有「金主」照起──鑑於該調查報道乃左報傑作,這「金主」該屬外部勢力──對這位在民主阿婆口中「有抱負嘅年輕人」來說,才是最有利的。政客受人錢財,替人消災,大家早已見怪不怪,君不見梁天琦在立法會的前輩們,收取秘密獻金毋須向任何人交代,即使被揭發了亦毫髮無損,就知「金主」這二字,其實無多大殺傷力。更何況,那班老餅充其量只是收洋大人代理人的錢,如果小伙子青出於藍勝於藍,能直接收洋大人的錢,豈不美哉。眾所周知,所謂獨派不一定獨,戀英崇美者大不乏人,正如搞台獨的那樣,說到底其實只是仇中親日親美而已。試想想,梁天琦們直達洋聽,不啻獲得「Q嘜」認證,未來獨派共主之位,捨他們其誰?

回顧中國歷史,「帶路黨」總是不絕如縷,特別是明末清初,吳三桂、尚可喜、耿精忠……幾乎史不絕書,他們的下場如何,毋庸贅言,總之就是「家破人亡,遺臭萬年」。一句話,凡事有得必有失,獨派們豈不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