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姦女友案 陪審團議七句鐘未有裁決

【本報訊】廿一歲男生鄺善麒於兩年前在時鐘酒店涉嫌非禮及強姦女友案,五女二男陪審團昨日中午開始,在高院退庭商議裁決。惟商議逾七小時後,仍未能就被告的三項控罪作出裁決,法官指示他們在高院大樓內留宿,今天早上始繼續商議。

事主供詞可信性屬重要爭議

法官在退庭商議前,對陪審團作出指引,指本案最重要的爭議,是決定女事主X(約廿歲)的供詞是否可信可靠,以及她所說的是否事實。法官指X在第二次遭侵犯(即前年六月三日)後,有向酒店冷氣工人、管房和表姨甥女投訴曾被姦,但這些投訴並非強姦的證據,只可作為她是否說真話的輔助。

另外在庭上播放的床上片段,陪審團應考慮片段是否記錄了X當時的真實情緒反應,抑或只是偽裝。陪審團還要確定,X的困擾反應是因受被告侵犯,而非其他如下體疼痛、事後後悔等所致,始可裁定非禮罪成。至於強姦罪,法官指陪審團須肯定被告是明知X不同意性交、或意識到X可能不同意,仍罔顧X意願下性交,始可定罪。如陪審團認為被告或真的相信X並非不願意,便應裁定脫罪。

案件編號: HCCC 257/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