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假證零費團 四婦刑滿敗興離港

山東省濟南市四名年逾五十五歲的婦人參加港珠澳「優惠團」,今年六月隨團從香港出境到澳門時,入境處職員揭發四人涉使用虛假的港澳通行證,其假證上均報細了四年;另外又發現在內地女領隊身上管有四人的真通行證及假內地身份證,涉案五人被捕。一直收押的四名團友昨於沙田法院承認一項使用偽造旅行證件罪,求情稱假證是由旅行社安排,以符合「六成團友年齡在五十五歲以下」的公司規定,團友才可獲「零團費」及登記購物優惠。裁判官考慮情況特殊,四名團友不知情亦非主謀,故輕判入獄兩月。

各判囚兩月 料即日獲釋

四名女團友被告依次孟憲紅(五十八歲)、祝寶雲(五十六歲)、徐成芝(五十六歲)、李興銳(五十五歲),被控在六月十三日在港各使用一份偽造的往來港澳通行證旅行證件,即出生日期有不真確的陳述。由於四名被告被捕後已被羈押超過兩個月,預料可即日獲釋,但會被遣返內地;四被告聞判後激動落淚,均合十感謝,官亦提醒她們切勿再犯。而特地來港旁聽的一眾被告親友,亦表現欣喜。

至於案中第五被告,即女領隊張威威(廿九歲)早前已認四項教唆管有偽造旅行證件及四項管有偽造文書罪,收押至八月廿二日判刑。

稱旅行社私下辦細四歲假證

辯方求情指,四名被告參加的旅行團,宣稱有「老人優惠」,但她們用真的通行證抵港後,領隊隨即收起她們真證件,並指該團有年齡規定,即年逾五十五歲團友的人數,不可多於廿三名總團友人數的四成,故把旅行社私下替她們辦理的假通行證交予她們,用於登記購物。由於四人年老,只好信領隊。不過當旅行團出境時,領隊卻「不小心」無將假證換回真證,四被告亦貪方便用假證出境,因而釀成軒然巨波。

領隊另藏四人假內地身份證

案情指,四名被告於六月十三日隨團在港澳碼頭離境時,職員揭發她們通行證上的出生日期,與入境時所用證件的出生日期不符,均報細了四年。她們向第五被告求助時,才驚悉對方身上更藏有四人的假內地身份證。

案件編號:STCC 213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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