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車子最快開到七十公里,很想在香港的單車徑上騎一下!」一名身穿白色短袖T恤,黑色短褲的內地女士,在港鐵大埔墟站蹲下來整理其電動單車,她向記者表示剛由深圳來港體驗單車徑的滋味,「行李也沒帶,就來踩一下。」
最高時速達70公里
該女士指她在網店購買電動單車,只需三千多元人民幣,最高時速達七十公里。她最初在港鐵大埔墟站閘外的大堂範圍內,推着電動單車游走,後來更騎上電動單車來回兜圈,無視大堂人來人往。被問在本港的公眾地方騎電動單車屬違法,她笑說:「那我低調一點好了。」
不過,她在港鐵站大堂兜圈仍意猶未盡,其後與一名男子走到附近單車徑,男子二話不說騎在電動單車後座,二人一車高調地在單車徑上馳騁。不過,他們疑不了解本港「左上右落」的交通規則,竟然逆線前行,加上電動單車速度相當高,嚇得迎面而來的單車友均爭相切線閃避。
法例禁單車徑使用
犯法亦需受港制裁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電動單車不能在港登記及領牌,在道路上行駛已屬違法,如在單車徑上逆線行車,可被控危險駕駛,最高可判囚三年,加上沒有第三者保險及有效行車證,違規者有機會同時被控多條罪行。而內地客在本港犯法,亦需受到本港法律制裁,「佢走咗,下次入境時可以拉佢,除非佢永遠唔嚟香港。」
港鐵發言人表示,乘客不可在港鐵範圍踏單車或電動單車。根據港鐵附例,任何人不得將汽車或其他車輛留在鐵路範圍或車站出入口處。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