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引澳門政府資料稱,政府涉還地債六宗個案的土地,總面積為八萬八千八百零六平方米,分別涉及永利和美高梅用地、銀河綜合度假城用地、興建青洲坊公屋用地、興建石排灣公屋用地、金蓮花廣場用地和北安垃圾焚化中心擴建部分用地。
在首四宗個案中,澳門政府均承諾還地條件的批示,部分有指定還地的地點,如永利和美高梅用地的個案,將來置換的土地會在南灣湖C、D區的土地,或位於具相同建築面積或建築能力的區域土地。最後兩宗個案,澳門政府則沒作出還地承諾,換言之,政府與被置換土地的承批人,仍未完成討論如何償還地債。澳門政府解釋,至今與承批人仍未有還地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