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亂案押後訊 10被告續准保

【本報訊】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涉案的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黃台仰及梁天琦等十名被告,分別被控參與暴動等罪名,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進行交付程序的提訊。裁判官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下月廿三日再訊,十名被告續獲准保釋候訊,黃台仰則獲准在保釋期間離港。黃庭外透露,他離港將赴比利時布魯塞爾出席有關西藏的人權會議。

十名被告分別為黃台仰(廿二歲)、梁天琦(廿四歲)、有「美國隊長」之稱的容偉業(卅二歲)、李諾文(廿歲)、盧建民(廿九歲)、袁智駒(廿五歲)、林傲軒(廿一歲)、黃家駒(廿五歲)、李東昇(廿四歲)和林倫慶(廿四歲),各人分別被指於本年二月八至九日,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非法暴動。

與梁天琦同涉煽動暴動

除參與暴動罪名之外,黃台仰及梁天琦另被控一項煽動暴動罪,黃台仰及容偉業則另被控煽動非法集結,而容再被控非法集結罪;此外,容偉業、黃家駒及李東昇則再被控襲警罪。

裁判官昨將案押後提訊,准許各被告保釋,並批准黃台仰更改保釋條件。黃台仰可於期間離港,但保釋金則由原來的十萬元增加至十五萬元,現金人事十萬元擔保則維持不變,黃並須在離港前知會警方行程,以及在回港四十八小時內向警方繳交旅遊證件,其他保釋條件例如到警署報到等,則於他離港期間暫緩執行,直至他回港。

黃台仰在庭外表示,他將與梁天琦赴布魯塞爾出席有關西藏的人權會議,他又透露已獲牛津大學錄取修讀為期兩年的哲學高等教育證書課程,並於十月開學,故在會議後會前往參觀牛津大學。

另外,案件昨早提訊期間,「保衛香港運動」發起人傅振中等人於法院門外聚集示威,每當有被告進入法院,示威者便高叫口號,要求各被告回應,惟被告均沒有回應。

案件編號:KCCC 2169/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