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無掛P牌醉駕 「火雲」停牌

【本報訊】常穿性感衣着騎電單車「出巡」、綽號「火雲」的女鐵騎士李思行,上月初在獅子山隧道公路往沙田方向駕駛時,遇上警方執行反醉駕行動路障,揭發她的電單車無掛上「P牌」,更發現她呼氣中酒精濃度超標近三倍而將她拘捕。涉案的廿歲被告李思行,昨於沙田法院承認暫准駕駛執照持有人沒展示P牌及醉酒駕駛共兩罪,裁判官判她監禁四星期但准緩刑三年,另罰款二千元及停牌一年,並告誡她切勿在停牌令期間駕車,否則下次必判她即時監禁。

庭上透露她過往有兩項交通定罪紀錄,但與本案不類同。辯方求情時指她現於電單車行任咖啡沖調師,月入一萬八千元,是家中經濟支柱,她正與丈夫分居。案發前她飲了酒,本來已回家,但後來有朋友邀約她外出,她才再駕駛而犯案。

案件編號:STCC 288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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