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少存在已久的「斷橋」隨時代轉變,當年的興建原因或已消失。有專家認為,為免造成資源浪費,當局應以創新的方式為半途而廢的天橋「活化續命」。
公共專業聯盟召集人黎廣德指出,所有社會設施於興建前均會進行可行性研究,故行車天橋不應出現半途而廢,「一定係出咗事先會咁」。但他坦言社會發展進程中,規劃難免出現改變,且當局有機會為了較低成本而提早興建,「遲啲起可能工程費會貴好多,所以冒險起咗先」。
黎廣德建議當局為無法繼續興建的天橋研究更好用途,「如果真係決定唔會再起落去嗰啲,應該拎番出嚟,睇吓點樣活化利用」。他舉例,外國部分荒廢天橋被改建為空中花園、天台耕種,甚至太陽能發電裝置等,「唔應該浪費資源」。
香港公路學會則指部分重要的交通基建設施,規劃期一般需要廿至卅年,當局會擬定一份與發展計劃相符的行動時間表方案,確保交通網絡能分期施工。
考慮到對將來交通造成的潛在影響和工程結構的要求,提前建造接駁位橋作為日後交通的延伸,是非常普遍的工程舉措;因為若果不提前建造,日後要在正運行的交通系統上進行連接工程,會有很大的困難,而且工程費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