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Note4電池熱爆 炸傷機主

三星「Note 4」鬧鐘響後電池爆炸,機主手臂胸口二級燒傷。粉嶺發生罕見意外,一名男子昨凌晨為手機充電約七小時後,昨晨電話鬧鐘響,他拿起手機不久突然發生爆炸,手臂及胸口被炸傷,上衣及床單均被燒着,送院後診斷為二級燒傷。機主憶述事件猶有餘悸,坦言:「拎起個電話……已經覺得好熱,跟住幾秒佢就爆!」並指電池是早前在手機店購入,最近曾不尋常發熱。

事主兩月前百六元買電池

受傷機主姓黃(卅四歲),居於粉嶺一單位。他一年多前買入該Note 4手機,是原裝行貨,惟近月他發現手機電池老化,今年五月十四日在葵涌廣場一間手機舖,以一百六十元購買新電池,店方稱是原裝行貨,包裝上亦有雷射標籤。

昨凌晨約一時許,黃睡覺前為手機充電,使用一開四USB的快速充電插頭。至昨晨約七時五十分,電話鬧鐘響起,黃遂拿起電話打算關上響鬧,詎料,電話不消幾秒突然起火隨即爆炸。

他猝不及防,左手被炸中,隨即將手機掉在地上,惟其上衣及床單亦被燒着,登時脫掉上衣,用衫拍熄火種,報警求助。黃左手手臂遭炸中,並被炸飛的膠碎片彈到受傷,其胸口亦有受傷,送院治理,診斷後證實為二級燒傷,經敷治後出院。警方到場調查,疑爆炸的電池已炸至焦黑、發脹及蓉蓉爛爛。

黃憶述事件時猶有餘悸,坦言:「拎起個電話,未爆嘅,我已經覺得好熱,跟住幾秒佢就爆,好大聲呯一聲!」他又指,最近使用手機時不時感覺到電池不尋常地發熱,更試過因電池過熱,「要拆舊電Cool down(降溫)佢」,詎料果真出事。他對事件大感無奈,指會留下電話及電池「屍骸」,並會去信三星及充電器生產商了解及反映。

使用認可產品可減少意外

三星發言人回覆指,正在了解事件,由於沒有事主購買電池的詳細情況,暫未能提供任何資料,並建議客戶使用三星認可的電池、充電器和隨機附送的連接線,指非原廠電池、連接線和充電器可能會損壞電池,配件或裝置,而使用非原廠或認可的電池可能會令電池膨脹或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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