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Uber遭反駁拖欠80萬酬金

【本報訊】電召汽車手機應用程式Uber(優步)早前入稟區院,要求禁制十三名司機擅闖其長沙灣和上環之辦公室,並禁制他們滋擾及襲擊其員工。Uber於本月八日取得臨時禁制令,昨日向法庭申請延長臨時禁制令,被告一方反駁指,眾被告遭Uber拖欠載客酬金逾八十萬元,他們無Uber的聯絡電話,曾用電郵追數又不獲回覆,惟有上門追數。法庭最終批准延長禁制令,但撤銷被告不得踏入涉案兩地點的五十米範圍之限制,並建議被告應循法律途徑提出申索。

原告Uber(Asia)Limited,十三名被告中,只有首被告何彬權及第十被告羅仲明(譯音)到庭,二人均無律師代表。原告律師指,上月底先後有被告在長沙灣辦公室毀壞電腦,及在上環辦公室包圍謾罵該公司高層,令該高層無法截的士離開。

Uber稱疑有人多收車資

何抗辯時指,眾被告遭原告拖欠酬金四個月,共涉款八十多萬元。法官查問下,原告終承認,今年三月起因懷疑有人濫用手機程式多收車資,故暫停向眾被告發放酬金。

案件編號:DCCJ 338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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